秦逵是明朝初期一位颇为著名的文臣,他的故乡位于南直隶的宁国府宣城县。关于秦逵早年的经历,历史记载较为稀少,因此我们对他的早期事迹知之甚少。不过,留下的记载显示炒股配资网选,他在洪武十八年时,作为国子监的肄业生,成功通过了科举考试,荣登进士之位,并在都察院获得了一个官职。都察院是明代一个重要的官署,专门负责监察、弹劾以及提出各类建议。在这一机构中,秦逵的主要职责是清理囚犯,他恪守法律,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给人以宽严得当的印象,因而得到皇帝朱元璋的赞赏,迅速升迁为工部侍郎。
当时,大明王朝刚刚建立不久,国家急需要大规模修缮宫殿,因此工部的事务尤为繁重且复杂。而正巧在此时,工部尚书的职位出现了空缺,很多重要的工作便转交给了秦逵这位工部侍郎来统筹管理,实现高效运作。到了洪武十九年四月份,朝廷决定征召来自各地的工匠定期为政府劳动,他们每三年需要到京城服务至少三个月,期间轮班替换,这批工匠被称为“输班匠”,由工部负责管理。身为工部侍郎的秦逵,必须依据每位工匠距京城的远近,为他们设定具体的班次,登记其籍贯,并与他们签署相关契约,工匠在到期后就可自行前往工部报到。特别的是,成为输班匠的工匠,其家人可以免于劳役。
展开剩余61%“洪武十九年(1386)四月,议籍四方工匠,验其丁力,定三年为班,轮流赴京,每三月接替一次,名曰‘输班匠’。”——《明史·列传二十六》
到了洪武二十二年,秦逵被正式擢升为工部尚书,一年后又调任兵部尚书,之后不久又重新返回工部担任尚书。洪武二十三年十月,作为工部尚书的秦逵意识到当时全国各地的弓箭制造不便,便向朝廷建议允许工匠轮班前往京城生产弓箭,此举得到了朱元璋的认可和同意。
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十月,朱元璋认为国子监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在服装上与普通基层管理人员并没有太大区别,这显然不合适。他于是委任秦逵对原有的服装制度进行改制,经过数次细致的修改和调整,最终确定了新式的制式长袍。初期,朝廷特别赐予国子监的学生蓝衫和绦索,并示范给其他学校的学生进行学习和模仿,这项制度被随后几代人所继承和沿用。由此,秦逵为明代士子设定了衣冠的标准。大约一年后,秦逵选择辞去官职,回到家乡享受晚年生活。
在明朝洪武年间的诸多工部尚书中,秦逵与薛祥、单安仁等人颇为显赫,成为少数能够留下流传后世政绩的官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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